2019年我和一男的一起在深圳投资了一家艺术培训机构,当时是出资10万块钱,占股百分之20,在我名下,当时我在这家机构当老师,这个男的说由他负责出这10万块钱,然后由我以股东的身份参与机构的各项事物,有盈利分红就五五分,机构的主要管理和经营者是另一个法人,后来因为疫情和管理者经营不善的原因,培训机构在2020年五月份倒闭了,钱就全亏进去了,昨天这个男的要另外的人给我老公发信息要求还这10万块钱,我该怎么处理呢?当时投资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字据,合同协议,只是口头约定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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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 0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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