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要求要买货拉拉那种新能源车,才能工作,公司给我两种方式,一种是上午拉公司的货,下午拉酒水也是公司的渠道,但是每个月的收益要跟公司对半分,第二种是上午拉公司的货,下午也可以拉酒水,也可以跑货拉拉,但每个月要从工资里扣除三千块钱,刚开始公司说这是租车费,但是后面了解到这三千块钱其实就是公司让我贷款买车每个月需要还的金额,公司说做满三年后这个车就是我的了,但是贷款公司的合同上写的也是还款三年,公司承诺如果三年期间我不干了,公司可以收回车辆,后续的还款我不用管了,但是贷款合同上写的是不管公司怎么承诺,车是我买的,我就有义务按时还款,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福建省-厦门市
合同纠纷
2021-04-08 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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