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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份因左腿膝盖处疼痛在靖江人民医院查出,左膝盖处骨距细胞瘤做了手术,经过半年时间已恢复好,2021年1月份因公司出差在高铁上摔了一跤,1月5号就去靖江人民医院检查,1月10左右就通知了本人所属单位,一直疼痛去医院CT,拍片说在原来的位置骨壳部位骨折,靖江医生说回去休息一个半月就好的,可是情况不见好转,疼痛不止,正好又到了年档,所以过了正月半又去医院,在靖江人民医院做两次核磁共振都检查不出来,后来靖江人民医院转院至上海第十人民医院查出原来的病情有轻微复发,医院教授建议要更换钛合金漆关节,一共花了19万医药费,去当地劳动局办工伤,他们说已经过了工伤时间办不了,请问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

江苏省-泰州市 其他 2021-04-07 15:04:50
用户:159*****18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4-07 15:10:27

    摔跤这个应该是属于工伤的,你可以自己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回复于2021-04-07 15:11:18

    后面摔跤是构成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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