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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房子归我,外面欠钱归她。我俩当初买房子时,是她在我们老板那借的首付,现在让我还这个钱,我是否可以不还

辽宁省-大连市 婚姻家庭 2021-04-07 11:42:34
用户:150*****876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4-07 11:51:00

    你们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是不能约束第三人。也就是说别人可以找你要钱,要了之后你可以让你前妻承担。

  • 回复于2021-04-07 12:10:43

    如果老板起诉,而这笔款项你又受益,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你还了款,可以依据离婚协议跟你前妻主张

  • 回复于2021-04-07 12:11:09

    你好,老板需要举证证明该笔费用用于购房。自己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前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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