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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咨询一下, 开发商拿新建的住房抵工程款给承建商,承建商把房卖给了我,并且在开发商售楼部开的收据,售房合同以及在房管局备了案。然后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同意承建商的朋友入住,导致住房的人不走开发商不给我办理产权,承建商耍赖,请问,我该怎样维权,找哪些部门投诉?(之前我也是用以上的手续买过一套住房,已办证)谢谢您

上海市 其他 2021-04-06 16:57:09
用户:173*****77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4-06 16:59:44

    这种情况可以向住建局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1-04-06 16:59:57

    对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用户追问2021-04-06 17:11:45
    我不想打官司,我想找有关部门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
    律师回复2021-04-06 17:13:04
    去住建局投诉举报,去你们当地的调解委员会,信访处都可以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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