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培训机构上班有一年多了,今年二月份离职了,离职前一个星期跟老板说过这个事情,离职的时候我把所有学生情况都给老板说了。3月15号老板本该结算工资,但是迟迟不发,我中间催了他几次,一直没发。一直到4月2号我去找他,他才给我结算,但是要扣除我一个月的课时费,理由是我没有等到他找到老师就走了,没有留下来交接工作,家长对他新找的老师不满意,为了稳住家长,他送了免费的课给家长,送的课所产生的损失我要从我的工资里面扣。这是合法的吗。而且我们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他也从来没有给我们交过保险,我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吗
河南省-郑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4-05 20: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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