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地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申诉人于2020年12月30号向被申诉人台州万椒置业有限公司认购了万科城南苑项目的6幢1-601室商住房,缴纳了五万元定金,并按照认购书约定按期支付了该商品房总价的30%预付款。在与被申诉人签订购房合同前被申诉人提出要求申诉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的优惠申请书及享受付款优惠保证书等资料包后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变更了一些交付标准。被申诉人严重违背了项目认购书约定的内容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故申诉人提出申诉要求对方退房退款,退还全额定金。
浙江省-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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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5 20:3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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