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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是丧偶对象,真心找个老伴过日子。但遇到一个本地的女人,属于未婚 身有一儿一女。也是找对象。在珍爱平台上认识几个月后见面,双方觉得合适 ,开始来往,多次向我借钱还购房的贷款,房子户名是小孩名下的,共计三万元人民币。之后再向我借钱,我要求结婚一起过日子再给钱,2020年底一起去办结婚证后再次拿我七万块钱,总共十万元多,至今没有一起过日子,但是一直有联系。就是不肯一起过日子 ,说要把债还清了再说 ,现在别人向我要回那七万块钱 ,要求还回本金,我追她还钱,她说没有了现在,要打工慢慢还,让我给她时间,但她没有说具体的时间 ,她没有还我钱,我是否可以通过法院来 处理她的房子还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债权债务 2021-04-03 16:25:26
用户:180*****974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04-03 16:29:42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

  • 回复于2021-04-03 16:29:49

    你选择起诉方式来要求对方偿还款项是可以的,但是因为房屋登记在他子女名下,名义上是他子女的财产,不能进行拍卖的。但你可以要求他偿还款项

  • 回复于2021-04-03 16:35:32

    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借款而不是恋爱期间的赠与,婚内夫妻间的借款有证据的话也可以认定,都需要欠条、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或者对方自认等证明借款事实的成立。但向法院请求以房抵债则不能在婚姻存续期间主张,需要在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一并主张

  • 冯正式律师

    月帮助17人

    回复于2021-04-03 17:40:45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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