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是丧偶对象,真心找个老伴过日子。但遇到一个本地的女人,属于未婚 身有一儿一女。也是找对象。在珍爱平台上认识几个月后见面,双方觉得合适 ,开始来往,多次向我借钱还购房的贷款,房子户名是小孩名下的,共计三万元人民币。之后再向我借钱,我要求结婚一起过日子再给钱,2020年底一起去办结婚证后再次拿我七万块钱,总共十万元多,至今没有一起过日子,但是一直有联系。就是不肯一起过日子 ,说要把债还清了再说 ,现在别人向我要回那七万块钱 ,要求还回本金,我追她还钱,她说没有了现在,要打工慢慢还,让我给她时间,但她没有说具体的时间 ,她没有还我钱,我是否可以通过法院来 处理她的房子还钱?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
债权债务
2021-04-03 16: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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