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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队时嫁广东遂迁户口,但土地并未被收回,而是由亲属耕种,现征地补偿款也被该亲属领取归其所有,索之不得。问:1,亲属此举合法吗?2,该土地补偿款应归谁?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其他 2021-04-02 15:37:50
用户:135*****354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4-02 15:52:36

    亲戚此举不合法,补偿款应当归您;亲戚只能就地上农作物请求补偿。

  • 回复于2021-04-02 16:10:25

    1、根据你的描述,土地登记仍属于您的名下,补偿款应当由你取得;2、可以起诉亲戚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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