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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出纳,已提前30天提出离职,但公司不招人或内部找人与我交接工作,我到时间直接走,又没交接,又没有离职证明,那我该怎么办呢? (因为老板不同意我一个月就走,我就想到三十天了一走了之,我写好交接表没人交接,交给老板肯定也不会接)

浙江省-台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4-02 14:00:40
用户:135*****126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4-02 14:04:33

    这种情况,你做好交接的材料,上交给公司,然后离职就行了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51人

    回复于2021-04-02 14:26:08

    只要你这边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到时间你就可以要求办理离职手续。是否交接由单位来承担责任。

  • 回复于2021-04-02 14:37:17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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