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1-04-01 14:20:00
不是撤销的理由,不能办理
回复于2021-04-01 14:21:26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您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2021-04-01 14:22:54
乙肝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你可以(1)可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债权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一般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感情破裂证据。
回复于2021-04-01 14:50:24
你好,请问你们结婚多久了?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