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
2015年10月底入职母公司任职外贸客服,合同期限3年,18年到期又跟母公司续签三年合同,此次于2021年10月底到期。
在此期间,调岗到老板新开的公司任选品主管岗位(新公司法定代表人跟母公司都是同一人,经营内容跟母公司不同),疫情原因于2020年4月初到子公司报到。调岗后子公司没有跟我重新签订合同(调岗时,人事有出一份母公司盖章版调岗任命通知)。
其他说明:20年3月社保公积金、工资都已转到子公司缴纳发放,现子公司说要解散,要求本人调去湖南/广州上班,我不同意,老板说再原母公司上班(岗位未定)我综合考虑后也拒绝。
综上所述,公司强行调岗违法么?可以告他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么?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1-04-01 11: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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