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孩子在学校玩耍不小心弄上同学,致对方门牙恒牙受损,确定牙神经没有受损,牙齿需要戴牙套。对方要求我承担还不包括装牙套的费用,其中精神损失费5000,司法鉴定2600,误工费6000.护理费2849,营养费1500,治疗生活补助700,交通费400,复查费630。共计19686。对方说这些是目前确定产生的费用了。要求由我全部承担。我觉得不合道理。孩子是玩耍不小心产生的伤害,不应该所有费用都由我承担。学校也有监督的作用,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双方家长。应该怎么协商处理好呢?
云南省-昆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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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31 2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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