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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共同出资创建公司,由于个人家庭原因,中途无奈退出,退出时协议中这样写到,甲方三年内应退还给乙方四万元人民币,三年内如甲方处于亏损或倒闭状态,侧甲方不予以腿还乙方四万元,如三年以后甲方赢了需退还乙方本金七万元整最好双方签字既刻生效这样有没有法律效力?

江苏省-昆山市 其他 2021-03-31 14:33:21
用户:130*****721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3-31 14:36:05

    您好 需要看看具体的协议才可以评判

  • 回复于2021-03-31 14:40:32

    嗯,签字的都是具有法律效率的。

  • 回复于2021-03-31 14:45:48

    有,但是你转让股权退出股东身份,你到时是无法查询公司是否盈利的。对方到时不给你任何钱,你都无法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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