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咸阳的,上门的,2019年元月份孩子出生后,因为两家争孩子闹了矛盾,孩子出生十天后男方就离开了,期间在新疆工作,直到2021年2月份来看过一次孩子,孩子出生后总共给过六七千块钱,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花销也是我承担的,两年多几乎不联系,发消息给男方,也是冷暴力,也没有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房产,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没办法协商,需要诉讼离婚,争夺抚养权及孩子出生后的抚养费,可以在女方居住地吗?可以由律师全权代理办理吗?
陕西省-商洛市
婚姻家庭
2021-03-29 2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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