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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1年二月份住院治疗前买的商业保险,出院以后需要报保险,保险公司查处本人的医保卡,在2019年购买过胰岛素 一次 (实属是给自己母亲买的,本人也提供了母亲的慢性病卡给保险公司)作为理由拒不赔偿,本次住院是由于心脏手术住的院,也不是因为糖尿病需要打胰岛素,想咨询一下,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赔偿吗?

河北省-唐山市 合同纠纷 2021-03-29 10:01:44
用户:158*****06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3-29 10:11:19

    如果有理由能排出掉不是购买的自我,保险应该理赔

    用户追问2021-03-29 10:23:28
    我已经把母亲的慢性病卡发给了保险公司,可是这次我也不是由于糖尿病需要打胰岛素住的院,保险公司只查到了我的一次购药记录,没有查到我入保险前的的检查记录或治疗记录
    用户追问2021-03-29 10:24:34
    我那次的购药记录药单也是母亲的名字,只是用了我自己的医保卡消费的
    律师回复2021-03-29 10:30:42
    如果这样的话,应该理赔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3-29 10:11:34

    一般是要配的,但是具体还是需要看你们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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