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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在互联网上组织群聊,在外网上冒充外国人造谣中国艺人:种zu歧视和主谋策划新jiang事件。是否触犯法律?

福建省-福州市 其他 2021-03-26 15:28:57
用户:181*****62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3-26 15:35:45

    可向网络服务器的提供者反应该问题,要求停止提供服务。同时将造谣事宜进行公证,及时取证,可通过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

    用户追问2021-03-26 15:39:26
    目前有的证据是:对方数人在微博的公开场合表示有这个群(300人)的存在,也承认并宣传了自己在ins上的造谣行为。请问具体可以采取什么行动呢?
    律师回复2021-03-26 15:41:38
    将这些信息录制截图下来,到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可把这些证据提供给当地公安,报警处理。也可将民事诉讼,但是民事诉讼时间成本较大,
    用户追问2021-03-26 15:44:18
    作为普通网民,隔着互联网感到了愤慨,在有限的时间和经济成本里,我们有什么可以做的吗?
    律师回复2021-03-26 15:47:30
    在保全证据的前提下,联系微博管理器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删除内容。
    展开全部4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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