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这样的,我们村里十多户人和另一个人在2020年3月1日签订的合同,把约共3.68公顷的土地租给他使用,我们是甲方,他是乙方。合同内容大概有如下几条,
第一:承包期限为3年,每年3月一日付当年的地租,每公顷8000元。
第二:三年到期后,乙方拥有优先承包权,
第三:在承包期内,国家征地等,地上物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承包土地归土地所有人。
第四: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收回土地,应当赔偿乙方三倍损失。
第五:简单介绍了土地的位置,数量,所有人,然后此合同一试多份,签字后生效。
请问,现在乙方突然找借口不租了,合同只规定了甲方违约赔三倍,没有规定乙方违约怎么办
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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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3: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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