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于2018年3月底与前夫协议离婚,孩子归我,协议是男方于每月底支付我1000元抚养费,但3、4、5月他仅支付了2169.6元之后便一直推脱没钱,在5月底我联系他让他给孩子抚养费时故意不理会,恶语中伤我便罢了,表示不支付抚养费,直到2019年10月初,他付给我10000元抚养费,此后至今没有付过抚养费,2018年3月-2021年3月男方按离婚协议内容应支付抚养费37000元,实际仅付给我12169.6元,还差24830.4元未付。请问我该怎么办?
河南省-洛阳市
合同纠纷
2021-03-22 2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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