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2020年6月与客户签订了企业宣传印刷品定制合同,合同总金额13900元,约定签订合同后预付30%,设计稿确认付印前付50%,发货前付20%。
签订合同后,客户预付了30%,但在确认付印前与我协商合同余款在交付前一次付清,2020年7月初,我方在约定成品完成后即通知客户支付余款并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客户至今一直未予支付合同余款,经多次催要无果,定制的宣传册成品也还在公司仓库。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浙江省-温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3-22 15: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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