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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常常为了琐事吵架,女方主动提出离婚

福建省-宁德市 婚姻家庭 2021-03-22 08:12:12
用户:151*****351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1-03-22 08:15:39

    你好,你的诉求是什么?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4人

    回复于2021-03-22 08:17:08

    你好具体想咨询什么问题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7人

    回复于2021-03-22 08:19:46

    你是哪一方呢?主要想咨询什么?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173人

    回复于2021-03-22 08:24:53

    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去民政局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离婚

  • 回复于2021-03-22 08:42:50

    不能协议离婚的只能起诉。

  • 回复于2021-03-22 09:46:02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协议离婚

  • 回复于2021-03-22 11:22:47

    你好,多次代理离婚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主要有五项: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 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在前述五项离婚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一项离婚法定条件:“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详细可以点击右下角电话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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