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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号上午9点30分左右,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家里的大门,门口的树,拖拉机等,被认为破坏,我们回家发现后立刻报警!警察查看家里监控,发现是同村一73岁的人,用锄头给人为破坏,然后派出所向我们了解情况,之后一直让等消息。3月21号,打电话通知我们,3月22号处理,请问,我们的损失如何获得赔偿?!另外,为什么这么久才给处理?!谢谢

山东省-日照市 其他 2021-03-21 08:19:15
用户:158*****57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3-21 08:25:01

    您好。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用户追问2021-03-21 08:27:41
    贾律师,现在派出所说3月22号给处理,要给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另外,提起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所花的费用怎么办?谢谢
    律师回复2021-03-21 08:31:20
    调解前将你们的损失确定好,调解协议中明确金额,赔偿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如果他不履行调解协议,可以拿着调解协议去法院起诉。
    用户追问2021-03-21 08:57:18
    贾律师,这老头是村里的低保户,如果最后法院判决赔偿,他就是说没钱,不给赔偿,怎么办?可以让他子女赔偿吗?还是法院会强制要求赔偿,不赔偿的话,怎么处理他呢?谢谢
    律师回复2021-03-21 08:58:52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他的财产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3-21 08:37:23

    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犯罪,应由老头赔偿。 时间不算久,公安可能也考虑到对方的年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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