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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2012年我县建设公租房,由于气象部门审查 在原建设地址删减一层8套公租房,选址另建,由一室一厅扩建为两室一厅65平方米,我们抓了房号的另外多交4万元承租 未进行转租和出售 2021年3月突然接住建部们通知,要求我们强制退房,请问目前我们一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屋怎么搬离;二我们缴纳的超面积的4万元怎么处置?自己装修的费用怎么结算?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其他 2021-03-18 01:12:51
用户:133*****936
律师回复(2)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3人

    回复于2021-03-18 06:29:24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回复于2021-03-18 08:09:54

    可以投诉住建部门,或是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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