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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于2021-03-17 06:52:04
你好,你首先上要在合同上去掉您爸爸的名字。
回复于2021-03-17 07:04:49
土地补偿,国家征收土地的补偿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的,在土地被批准征收之后改变用途的仍然按照原有用途进行补偿 1、土地原属于耕地的按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的进行补偿,即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倍数来确定补偿费; 2、若征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土地管理法未作明确规定,只是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原则,各省都制定了补偿的相关规定,大致情况是征收耕地以外的农用地,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这个倍数会低于耕地补偿确定的倍数。 3、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若干倍进行补偿。 4、征收荒地和未利用地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回复于2021-03-17 07:05:20
建议跟家里人协商沟通办证的事宜,不动产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了您姐的名字,你姐姐便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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