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我通过自己认识人查处对象的开房记录,去离婚能当成出轨证据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1-03-15 19:44:41
用户:198*****202
律师回复(4)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0人

    回复于2021-03-15 19:45:34

    你好,单纯的开房记录不能直接证明出轨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3-15 19:49:19

    如果如果不是通过法院调取的,有可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 回复于2021-03-16 11:04:02

    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 回复于2021-03-29 11:39:30

    您好,单纯的开放记录无法直接证明出轨,而且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 针对证据这方面,其实很多东西都可以成为出轨的证据,对方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其次是相关的出警记录和笔录等,最后是相关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以及照片和录音录像等都可以证明对方有出轨事实。 《民法典》对于出轨问题做出了新的、明确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那么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达到了以下几种标准,还可以额外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98*****20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