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2日,在深圳市喜车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办理以车抵押贷款业务(经了解,目前这间公司已经注销)。
在签定合同时,并未被告知和哪个出借人签合同。只是根据当时的工作人员指示下进行签名。
本人一直以为是和深圳市喜车咨询有限公司签定抵押贷款合同。
后来经过了解是和中融达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签了合同。
当时签定了两份合同,一份是45000,一份是49500,到帐49500。当时到帐后,
深圳市喜车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工作人员叫我回转6500。实际到帐43000.
如果中融达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不具备放贷的资质,借款合同是否成立?
广东省-中山市
合同纠纷
2021-03-10 22:15:58
用户:15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