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离婚,男方要求归还全部彩礼,请问彩礼是怎么退的?

甘肃省-平凉市 婚姻家庭 2021-03-10 10:33:08
用户:176*****041
律师回复(8)
  • 回复于2021-03-10 10:34:50

    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如下: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回复于2021-03-10 10:35:02

    有有没有和男方领取结婚证,有没有共同生活,或者有没有生小孩

  • 回复于2021-03-10 10:45:05

    这个要你把请说说详细一些才能判断,建议一对一或者电话咨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758人

    回复于2021-03-10 10:45:07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已经领结婚证并同居的一般不需返还彩礼。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3-10 10:56:26

    如果已经领取结婚证或者共同生活可以拒绝退还

  • 回复于2021-03-10 11:11:06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委托律师处理,可一对一与我联系。

  • 回复于2021-03-10 12:24:44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 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 回复于2021-03-10 22:08:29

    你好,如果未领证,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6*****04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