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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年多,女方突然拿走家里所有东西,提出离婚,结婚花费二十万左右,离婚以后,这个钱能要回不?

甘肃省-天水市 婚姻家庭 2021-03-08 10:09:48
用户:181*****19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3-08 10:12:16

    有没有领取结婚证?拿走所有东西属于转移财产,可以要回来属于你的份额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07人

    回复于2021-03-08 10:47:20

    你好!婚后花费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前花费的属于个人债务。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3-09 23:20:48

    您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与配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是不用返还婚前给付的,不过如果对方能证明婚前给付导致他们生活困难的,需要酌情返还。但是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形: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四)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也不应当返还。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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