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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请教一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女的,66岁,未做手术,3.4天后能在床上活动,住了1个半月院,护理人员只能报一个人吗?出院后腿脚不大灵活能继续有护理费吗?还有陪护人员城镇人口报多少?陪护人员只有银行流水体现出a工资确实减少了才能用?陪护人员个人开公司,年底回款,也不能用吗?住院期间受伤人员有工资补贴吗?

山东省-潍坊市 其他 2021-03-07 09:24:36
用户:152*****659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3-07 09:37:29

    住院期间有误工费,住院期间按照你这个情况护理人员费用只能承担一个

    用户追问2021-03-07 09:39:36
    里面的其他问题呢
  • 回复于2021-03-07 09:47:59

    陪护人员有工资收入的,按照陪护人员的收入确定护理费,但是如果这个收入确定不了,就按照当地上一年度的其他服务业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护理期可以通过医院出证明或者去做伤残鉴定来确定。

    用户追问2021-03-07 10:18:23
    66岁,个人还打扫卫生挣钱,没有银行流水,现金结算
    律师回复2021-03-07 10:19:40
    可以让单位提供证据证明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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