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原是蒲纺集团的一名工人,女,1971年7月9号生,1991年8月技校毕业被分配进厂,属于全民合同制工人,2001年7月合同期满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2001年8月起一直是个人再缴纳养老保险。按规定我于2021年7月9号退休。2020年12月1号我去蒲纺集团社保处交退休资料时,发现从1991年8月至1993年10月共27个月的视同缴费月数遗漏了没有计算,和我同时进厂的同学都没这一问题。但是档案没错,是1991年8月进厂。找了两个月了,蒲纺集团社保处说厂里破产了没钱,要我个人补缴。请问这是不是不合理,视同缴费需要补缴费吗?该我个人出吗?谢谢您的解答!
湖北省-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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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8 2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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