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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我,女29岁,已婚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一个4岁一个一岁半,我一个人挣钱养两个孩子,我的老公从来都是不闻不问,也没有出过一分钱养孩子,我就是典型的丧偶式育儿,他没责任没担当,不知道自己能撑到什么时候,能把孩子养到几岁,如果到时候离婚,我要怎样证明他从来没有养过孩子?要怎样才能保护我和孩子?

广东省-湛江市 婚姻家庭 2021-02-26 21:23:09
用户:151*****337
律师回复(4)
  • 常进海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2-26 21:25:36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你自己也有义务抚养孩子

  • 回复于2021-02-26 21:26:18

    和丈夫沟通记录可以留存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36人

    回复于2021-02-26 21:27:32

    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律师回复2021-02-26 21:27:41
    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电话咨询,可更好、快速、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 回复于2021-02-26 23:14:12

    孩子的抚养权就归谁,法院在审理争夺抚养权案件时会坚持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不仅要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还要考虑父母对子女的关爱、精神交流、陪伴子女的时间、教育理念、人品、孩子生活环境稳定等等,以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2至8周岁的孩子,主要看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三)已满8周岁的孩子,要充分考虑孩子的个人愿意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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