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属于深圳太平洋保险公司外包员工,期间公司给我换了三个外包公司,属于第三方派遣
工作年限:两年半以上
月平均收入:8千左右,非试用期
维权金额:4个月工资
从我入职以来,一直是在4S店做驻店外呼,公司现在说,这个项目终止了,没有这样一个岗位了,让我回公司做电销,可我老婆快生了,我不想回去,公司说,我不回去,就相当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会获得赔偿。
备注:回公司做与4S店驻店外呼是不同环境,不同工作内容,不同上门地方。公司却说:工作内容是一样,而且同样是在深圳。这个不算是调离原有岗位,不违反劳动法。考虑到我情况,给我两个选择,一,回公司本部做电销。二,给我一点赔偿,但不会多,给我找个工作。
广东省-深圳市
劳动争议
2021-02-26 1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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