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吉安这边一家融资公司的员工,2020年3月入职,到2021年3月,每个月工资会要求扣除10%作为押金,也签了一个保密协议,说押金会在离职两年后给,然后公司在2021年二月份就不给我发工资了,公司要求三月份办理离职,期间也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可以主张我的哪些权益?

江西省-吉安市 公司法律 2021-02-26 10:40:19
用户:133*****686
律师回复(3)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22人

    回复于2021-02-26 10:43:38

    你好收取押金的做法不合法具体可以电话与我沟通

  • 吴昊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2-26 11:17:31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999人

    回复于2021-02-26 11:31:29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给你补交。不发工资可以要求赔偿。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3*****686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