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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在商场打扫卫生将近十年,2019年9月份因工作受伤。休息了一个月,但是在上班的路上被车碰了,脚再度受伤,在家休息了三个月,前几天通知让去签离职证明,第一次的医药费也没有报销,在家休息期间工资也发放了。他们也签有合同,我想问问第二次医药费应不应该给报销?离职应该给多少补偿
河北省-张家口市
劳动争议
2021-02-25 12:21:31
用户:15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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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易磊
律师
月帮助1630人
回复于2021-02-25 12:30:03
那你们要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鉴定,确定休息的时间和赔偿金额。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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