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0年8月1日入的职 2021年1月29号,我打电话询问我领导的一些业务讯息,因为他要跳槽去其他地方,我才主动问,我这边工作有没有什么变动,主动问才知道 那时候 得知公司要裁员。期间没有任何书面形式通知,只有那次电话里口头得知。今天22号公司告知我,从今天开始往后不用来了,补偿你2月份工资 他们的意思是2月份没有算我考勤,我1月底给你说了 就是正式的被裁 ,可我2月份是正常上班的过年期间是正常法定假期休息 正常上班的,她们说1月底都给我商量好了什么的裁人,没有商量。只是电话告诉了我,我要补偿也是补偿3月份的。
河南省-郑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2-22 18: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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