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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西华源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2017年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后公司没有和我续签合同,2021年2月19日因为班长经常故意针对我,我就找领导说,2021年2月20日早上领导叫我去谈话,于10点左右说我不适合上班让我停岗,然后在12点左右通知我在2021年2月25日前去签合同,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与补偿?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劳动争议 2021-02-21 22:37:01
用户:153*****797
律师回复(2)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13人

    回复于2021-02-22 01:06:20

    您好!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用户追问2021-02-22 01:10:01
    您好,请问像这种情况要求经济补偿是一年工龄补一个月工资吗?
    律师回复2021-02-22 06:02:01
    可以双倍
    用户追问2021-02-22 11:24:34
    我说漏了一个情况,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发了一份自我鉴定表给我填,我填完了,也写上需要续签合同,但是一直到2021年2月19日我找公司领导时,公司都没有通知我续签合同,直到2021年2月19日我找领导后,于2021年2月20号10点左右车间主任口头通知我停岗,12点左右通知我去签合同
    律师回复2021-02-22 11:25:16
    那也过期啦。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2-22 01:16:22

    你好,这种情况因为合同到期,很难要到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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