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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是每周周一至周五上班,实际我是每周周一至周六上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我的那一份公司一直扣着没给,工作三年半,现在我要离职,能否到劳动局申请公司给予补偿

山东省-潍坊市 劳动争议 2021-02-19 12:23:02
用户:151*****792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2-19 12:24:57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休息日加班的劳动报酬,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用户追问2021-02-19 12:31:06
    您好,我还想问一下,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半,刚入职的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我的那一份公司一直没给我,现在离职,我问公司要,人事部门说等我办了离职手续把合同给我放档案袋里,正常情况下,应该离职时把公司的那一份放档案袋里,我的那一份从签订开始就要给我自己保管吗?这个情况怎么处理?
  • 回复于2021-02-19 12:38:02

    据实结算工资,无经济补偿。

    用户追问2021-02-19 12:39:47
    就是我可以要求公司把我每周多工作这一天的工资结给我对吗?
    律师回复2021-02-19 12:40:12
    是的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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