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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有个问题想要请教您,我今年十一月二号在武汉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就职,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说是三个月后签订。后续一月份,公司将我开除,一月份发放十二月工资时,公司不给予工资条,索要几次不回消息,到二月份发放工资时,该公司故意拖欠工资一个月,不给予发放。而且也不给予我们相应的劳务报酬,不发放我们提成,还会在原有工资的基础上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湖北省-武汉市 侵权维权 2021-02-17 21:09:57
用户:136*****206
律师回复(4)
  • 回复于2021-02-17 21:12:03

    您好,可以去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社保等。

  • 回复于2021-02-17 21:13:14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54人

    回复于2021-02-17 21:13:27

    您好!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取证保留。

  • 回复于2021-02-17 23:57:15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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