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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地工作,于2019年12月18号受伤,2020年2月3日认定为工伤,11月与工地方初步协商于2021年1月31日前解决,现保险公司方补助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到账,工地方赔偿款一直没下来,请问是否存在拖延时间以至可以不用赔偿的情况?于工地方协商时有一份协议书,但协议书上只有本人与工地方负责人的签名,无手印存在,未盖章。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1-02-14 22:4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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