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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地工作,于2019年12月18号受伤,2020年2月3日认定为工伤,11月与工地方初步协商于2021年1月31日前解决,现保险公司方补助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到账,工地方赔偿款一直没下来,请问是否存在拖延时间以至可以不用赔偿的情况?于工地方协商时有一份协议书,但协议书上只有本人与工地方负责人的签名,无手印存在,未盖章。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1-02-14 22:46:45
用户:17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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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朱忠良
律师
回复于2021-02-14 22:49:06
可以持协议到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咨询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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