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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南乡双沟村二队,近期因为宅基地闹的不知如何是好,特意找你询问下:1980年我家3间瓦房和邻居3间泥土房,邻居家只有一个老人生活不便,于是邻居的侄女就一直照顾老人至到1985年去世,农村有个习俗老人去世得要晚辈男丁摔烧纸灰盆,这老人的侄子在村东一队生活作为晚辈他来给老人办理的后事,老人的侄女就搬到别的村里生活居住到至今没回过。由于长久雨淋风化3间泥土房已是废墟荒地,1987年村长看土地荒废就把土地分出来旁边邻居没有人要,就把分配给我家了。1991年我爷爷看土地闲置太久开始种植蔬菜了,1996年我爸手里富裕点了想要盖平房家里6口人要住老瓦房就没有拆,就在老邻居家的位置前

安徽省-蚌埠市 其他 2021-02-14 19:06:45
用户:159*****805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2-14 19:16:15

    首先看土地性质,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一户一宅,老人身后没有子女,继承人兄弟姐妹即使在世也因为一户一宅政策无法取得该部分宅基地(权利属性属于法学专业领域不做赘述),村长对该部分土地予以重新分配,换句话你们是从村集体重新取得的该土地。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取得该部分土地的手续是否完备,若建房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或者航拍测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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