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 我是一名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 从事程序员工作。2020年10月份我想离职。公司经理已涨工资为由将我留下 每月薪资增加3k。由于过了公司季度流程。所以要以下一季度才可以申请。目前项目经理已经离职。 项目经理在11月申请已发到总监邮箱。而总监应该在2021年1月份将申请提交。而到了1月份并没有提交导致我2020年11月-2021年2月工资并没有补齐 2021年2月5日我再次咨询总监 她已由于工作疏忽为由要提2021年5月份将1、2、3、4、月的工资给我补上 2020年11、12月以想办法补齐。我目前保有与总监的聊天记录 以及经理的聊天记录 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公司。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1-02-07 20: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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