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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我是一名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 从事程序员工作。2020年10月份我想离职。公司经理已涨工资为由将我留下 每月薪资增加3k。由于过了公司季度流程。所以要以下一季度才可以申请。目前项目经理已经离职。 项目经理在11月申请已发到总监邮箱。而总监应该在2021年1月份将申请提交。而到了1月份并没有提交导致我2020年11月-2021年2月工资并没有补齐 2021年2月5日我再次咨询总监 她已由于工作疏忽为由要提2021年5月份将1、2、3、4、月的工资给我补上 2020年11、12月以想办法补齐。我目前保有与总监的聊天记录 以及经理的聊天记录 是否可以作为证据起诉公司。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1-02-07 20:51:40
用户:130*****83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2-07 21:01:16

    如果照你的描述 涨工资的通知已经通过有效途径送达你本人且超过一个月没有任何异议 那应该要求公司予以支付这部分

  • 回复于2021-02-08 07:24:39

    只要有证据是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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