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匠寓租房,合同明确告知“押金用途说明: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如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除上述情况之外,乙方不得要求以押金冲抵房屋租金以及租住期间产生的其他房屋费用。”在退押金时扣除120元办理费,态度强硬
辽宁省-沈阳市
其他
2021-02-05 19:52:48
用户:130*****020
使用“听讼”小程序
及时获取律师解答
律师回复
(1)
张平
律师
回复于2021-02-05 20:00:53
对办理费如果没有约定,扣除不合理。钱不多建议协商解决。
咨询Ta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登录
|
注册
|
电脑版
Copyright ©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首页
我的
我也要咨询律师
30秒快速匹配,超30万人选择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
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
130*****020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
取消
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