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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别人欠我120万元,拖欠三个月无法还,现拿她妈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她是合法继承人,她爸已签订曾与书,她拿房屋产权证并写下抵押合同书在公证处办理抵押给我,这样,以后万一欠款人发生意外,我可拿房屋产权证和抵押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吗?

湖南省-长沙市 债权债务 2021-02-03 22:50:11
用户:137*****236
律师回复(6)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75人

    回复于2021-02-03 23:00:07

    你好!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执行阶段可拍卖房屋。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了解。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09人

    回复于2021-02-03 23:17:29

    不可以,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发生意外可以拍卖房产。

  • 回复于2021-02-03 23:20:32

    不能直接以抵押物抵债,只能起诉,判决生效后对抵押物进行拍卖抵债。

  • 回复于2021-02-03 23:22:11

    如果他没还钱,你可以用抵押进行拍卖还钱

  • 回复于2021-02-03 23:38:25

    并未办理过户手续,随时可撤销。这样子的公证其实没啥用

  • 回复于2021-02-04 07:12:05

    要办理正规合法的抵押登记,如果到时不还款,你可以起诉查封房屋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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