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份早上骑电瓶车车买菜,到小区门口时与一辆自行车发生碰撞(电瓶车逆行)然后,当时骑自行车的人,说自己没什么事,叫给点钱自己买点药擦一下就好了。电瓶车的人给了600元,然后对方走了,第二天说去医院了做了检查,叫再补偿一点,电瓶车的人没同意,就去了交警队处理,交警调出监控,发现一辆小轿车停在路旁。最后就是电瓶车的主要责任,小轿车次要责任,确定了责任认定书。现在自行车的人在小轿车的交强险理赔后还提出让电瓶车的人要损失,说是请假扣的钱,然后护理费,营养费还有医保卡看病医保里的钱
浙江省-宁波市
交通事故
2021-02-03 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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