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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男方婚前于2007年单独购买了一套房子(丽都花园),总价约26万元,婚前首付了70%(大约18万元),剩下30%房款(8万元)用公积金贷款,分15年分期还款。2009年结婚后继续由男方单独分期还款,于2016年还清贷款。该房子目前价值至少200万元。该财产分割怎么算?女方应得的是:婚后还款8万元÷2=4万元?还是按目前该房的价值(假设200万元)×30%÷2=30万元? 以上关于财产分配

浙江省-金华市 婚姻家庭 2021-02-03 08:55:03
用户:139*****678
律师回复(1)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36人

    回复于2021-02-03 09:05:34

    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2021-02-03 09: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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