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2021年1月27日,所在单位:大连诚健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背景:劳动合同签属地大连,属于外派到石家庄负责华北区域工作。2、事件:因公司调岗降薪,多次和人事部沟通未能让我满意,一直拖延未给我明确答复,因石家庄受疫影响公司拖延被隔离在石家庄家中,通过电话最终和人事部口头协商调回山东具体岗位等疫情结束后在做安排.但2021年1月19日公司直接通知本人降级为最底层,薪资由原先3万元降薪1500元。公司通过调岗,给我降薪让我感觉是对本人侮辱和惩罚,于2021年1月27日提交辞职信并要求对我经济赔偿,公司授权三个部门与我协商,不予赔偿,还下发通告召回大连进行对我培训。我希望通过仲裁争取权利
河北省-石家庄市
劳动争议
2021-01-30 08: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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