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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见不到人,也是初步了解:10号凌晨一两点左右,我弟弟和对方均为饮酒后在广州市花东镇三凤村一个超市门口,与对方两女一男发生争执后进行厮打,他们四人均为轻微伤。由于对方是三个人构成两人以上轻微伤,我们这边只有张凯一人。被公安机关判定为刑事 寻衅滋事。目前已获得对方三人谅解书,对方三人都已释放。

广东省-广州市 刑事辩护 2021-01-29 10:18:42
用户:155*****088
律师回复(3)
  • 回复于2021-01-29 10:20:59

    你好!这种情况是要判刑的,可以委托律师帮助辩护

  • 回复于2021-01-29 10:21:48

    你好,被拘留后家属是无法见到的,只有律师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如需委托律师的,可以与我联系。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人

    回复于2021-01-29 14:12:28

    你好!如需委托律师会见,可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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