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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女方没有离婚跟别人声了孩子,现在她向法庭申诉离婚。我方应该怎么解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婚姻家庭 2021-01-27 12:46:22
用户:180*****365
律师回复(7)
  • 回复于2021-01-27 12:48:14

    你好,你现在对离婚态度是什么

  • 回复于2021-01-27 12:50:25

    你好,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回复于2021-01-27 12:53:50

    您好,对方涉嫌重婚罪,您可以去应诉和对方离婚

  • 回复于2021-01-27 12:53:56

    具体看你想怎么处理,有不同的方案

  • 回复于2021-01-27 12:58:09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你到底怎么想?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1-01-27 13:01:34

    你好,女方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

  • 回复于2021-01-27 14:48:56

    您好,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别人生了孩子,您是可以要去赔偿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会涉及到很多财产和权利问题,建议您联系专业团队,帮助您攥写协议、制定相应的诉讼方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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