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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是2011年县里统一招聘的辅警,当时是跟县就业局签订的五年聘用合同,2016年合同到期以后又续签了3年合同。2019年7月份合同到期以后县就业局不在给我们续签合同,并口头告知我们已经签订两次固定合同了不用签第三次合同了,反正工资不少你们的。 2、2021年1月20日县就业局通知我们跟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就停工资,现在我们的工资跟保险已经停了。 3、我们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起诉县就业局,如果胜诉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河北省-邢台市 劳动争议 2021-01-26 21:15:15
用户:189*****345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1-26 22:16:1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要求就业局就前面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再和第三方签订新的合同。

  • 回复于2021-01-26 23:09:39

    你好,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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