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如果走上法庭那么自己主张的事实是需要证据才能被承认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的话那么无法认定对方有出轨事实的。
但是针对证据这方面,其实很多东西都可以成为出轨的证据,对方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其次是相关的出警记录和笔录等,最后是相关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数据以及照片和录音录像等都可以证明对方有出轨事实。
《民法典》对于出轨问题做出了新的、明确的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那么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对方的出轨行为达到了以下几种标准,还可以额外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出轨本身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和可能性,建议您联系专业团队做一个咨询,维护您自己的合法权益。